员工享受带薪年休假能不能扣除全勤奖?
“我休的是法定带薪年休假,怎么还扣工资?”“不管法定不法定,公司一直有规定,只要是请假都得扣全勤奖,这个你应该是知道的。其他人遇到这类情况,也都是这么处理的。”供职公司人力资源部常经理的回答,让职工小苗有点不确定自己要求补发全勤奖的要求是否正确了。
半年前,小苗入职某公司。入职时,该公司向他发放了经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这份规章制度的休假部分,有一条规定明确:员工有请假情况的,扣除当月固定工资中的全勤奖部分。但是,小苗当时对此并没有在意。
几个月后,因为家里有事,再加上入职前在前一家单位未休完当年应休带薪年休假,小苗便向公司提出要休3天的年休假的申请。该公司核实后,同意了他的申请。谁知在下个月领工资时,小苗却发现自己的全勤奖被扣除了。他找到人力资源部的常经理询问,才知道该公司关于请假扣全勤奖的规定,针对的是所有请假类型。
“公司一直实行的制度,就一定是对的吗?”小苗很迷惑,但又不甘心,遂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咨询。工作人员了解了小苗的情况后,明确地告诉他,该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法定带薪年休假与其他假不同,休假期间不能随意扣工资。
工作人员解释称,《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规定,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在小苗所在公司中,全勤奖与出勤率有关联,属于一种计时工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因此,小苗在年休假期间应视为正常出勤,应获得与出勤有关联的那部分计时工资,即全勤奖。小苗所在公司关于所有请假都要扣全勤奖的制度规定,虽然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但该条款内容与法律规定相悖,应属无效,不能作为单位扣工资的依据。
经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工作人员执法,小苗所在公司意识到了制度中的错误,承诺会进行整改。很快,小苗和其他一样因休带薪年休假而被扣全勤奖的员工,就收到了补发的工资。 ■子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