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住建局将对有物业服务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检查
河工新闻网讯(记者李华)记者从廊坊市住建局获悉,即日起至8月18日,该局将对廊坊市各县(市、区)内有物业服务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检查,检查对象从“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进行抽查,确保有项目的企业占比不低于5%。
据悉,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合同约定对服务区域内消防设施、电梯等共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企业日常巡查是否按合同约定进行、有无记录。小区内有无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企业有无消防预案和在属地有关部门指导下组织的演练。企业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对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规行为及时劝阻或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是否报告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或公安派出所、消防等部门,并留存发现、劝阻、报告记录。物业服务企业是否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第三人或将全部物业服务支解后分别转委托给第三人。是否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擅自改变物业服务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擅自占用、挖掘物业服务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擅自利用物业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情况。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公示相关信息的行为,如不公示共有部分收益、不明码标价等。是否存在擅自上涨价格的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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