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医疗保障局:撑起医保惠民便民“保障伞”让群众更有“医”靠
8月13日,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召开“衡水市医疗保障局医保惠民便民新举措”新闻发布会,衡水市医疗保障局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红就相关工作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医疗保障是参保群众的“医”靠,医保工作关乎民生、连着民心。近年来,衡水市医疗保障局持续深化医保改革、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撑起医保惠民便民“保障伞”,不断增强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落实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更好地满足参保群众基本用药需求
衡水市认真做好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落地工作,确保衡水市参保群众及时享受目录调整带来的政策红利。从今年1月1日起,衡水市全面执行国家2023版医保药品目录,目录共新增126种药品,其中肿瘤用药21种,新冠、抗感染用药17种,糖尿病、精神病、风湿免疫等慢性病用药15种,罕见病用药15种,其他领域用药59种,调出了1种即将撤市的药品。其中121个药品通过谈判/竞价纳入医保,平均降价61.7%。本次调整后,医保目录内药品总数将增至3088种,其中西药1698种、中成药1390种。慢性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领域的保障水平进一步得到明显提升。
为确保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在衡水市落地实施,一是在药品供应使用“两定点”发力。在定点医院端,要求医院提高目录内药品,尤其是谈判药品的配备数量;在定点药店端,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定点药店纳入药品供应保障范围,更好地满足群众购药需求。二是患者购药报销“双通道”保障。将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以及协议期满转为常规目录管理的其他谈判药品共528种,全部纳入衡水市“双通道”药品报销范围。三是持续加强对目录内药品使用、支付情况的监测,对落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确保医保药品目录真正落地惠民、取得实效。
将部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更好地惠及生育困难家庭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优化生育政策的落地实施,加快构建生育友好型城市。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从8月1日起,衡水市将“取卵术”“胚胎培养”等15种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衡水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照乙类管理。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不设基金起付标准,职工报销比例为60%,城乡居民报销比例为50%,不占用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额度。医保基金支付“取卵术”等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时,限门诊使用。解决了不孕不育患者的急难愁盼,以实际行动提升家庭幸福感。
不断优化医保信息化建设,更好地提升就医购药“便捷性”
自医保局成立以来,特别是2021年衡水市切换至国家统一信息系统之后,衡水市医保局将医保信息化建设作为提高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和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抓手,大力推动“一部手机办医保”智慧医保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不断推出了众多便民利民措施,诸如移动支付“指尖办”,医保电子凭证“码上办”,医保业务服务“自助办”,医保便民事项“网上办”等措施。今年以来,衡水市医疗保障局不断推进医保智能化便民服务事项,继续扩大医保便民利民的广度和深度,有效提高了医保服务质效,让医保信息化改革红利惠及更多参保群众,使参保群众在办理医保业务时感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
李红表示,下一步,衡水市医疗保障局将从健全服务体系、夯实政策保障、优化服务措施等方面着手,推出多项便民措施,注重提升群众在就医看病购药时的体验感、获得感,让医保惠民、便民、利民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群众,努力推动全市医疗保障事业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刘春红)